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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亦凡方给百万封口费,都美竹如此报复吴亦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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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亦凡方给百万封口费,都美竹如此报复吴亦凡?

感觉他两都是蛇鼠一窝的人,为啥这样说呢?

首先,看都美竹发,17岁,吴亦凡就通过灌酒给她灌醉,然后发生性关系,试问各位,17岁你们在干嘛,17岁就敢独自一个人去男人家里,她会不知道利害关系,要是没有所求或者自我保护意识强的女生绝对不会去,关键发生关系以后,她后来骚操作更神奇,居然和犯罪嫌疑人谈恋爱,尼玛,这是什么操作,你告诉我是个正常人敢这样操作,社会太浮夸,女生也太过于拜金,总想攀高枝,嫁豪门,过不劳而获的生活,总觉得自己能掌握一切,本以为自己是猎手,没想过后期一切都不受自己的控制,虽然自己借住他开始出名,没想到人家是开着货轮捕鱼的渔夫,自己变成其中的一条,最终利益收益达不到自己预期,某凡又觉得她不敢走绝路,没想到都低估对方,才唱出这一场吃瓜大戏,女方毕竟都是破罐子,那就破摔呗。光脚不怕穿鞋的。

吴亦凡方给百万封口费,都美竹如此报复吴亦凡

某凡呢,妥妥的大渔夫一个,毕竟有钱,有帅气,一条罗非鱼怎么能满足他的胃口,他要的是整个太平洋,你看爆料出来的那些女的,哪一个简单,这里面的利益都心知肚明,她们知道她们想要什么,不就造成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没想到这个姜太公是个大神,直接开大货轮来补捞,西门庆偷腥都只偷一条,你他妈要吃这么多,绝逼有人就要被照顾不周啊,最吃亏的是谁?都美竹,本以为一切高枕无忧,没想到变成竹篮打水了,就开始撕逼大战,刚开始想着吓唬一下,某凡呢也没太在意,没想到某竹直接来个王炸,不按套路出牌,不按剧本走,本以为公关一下还能爆个热度,没想到直接烧屁股了,某竹绝对是提前准备好的,既然都到这地步,那就联合小姐妹吧,曾经是敌人,但现在变成盟友了,墙倒众人推,蹭蹭蹭的上热搜,再加上那些品牌解约,某凡直接被打了个措手不及。

这件事他两都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某凡呢绝逼被封杀,就中国社会这大环境,建党刚100周年期间,再加他是外国籍,神仙也救不了他了,这是毫无疑问的,某竹呢以后所有人都知道,这是一条眼镜蛇,三个吹箫时候配合你跳舞,咬你一口绝逼致命,以后也很少会有大神来碰她,那样资源绝对就没了,最后两个两败俱伤,啥没得到,反而满足我们吃瓜群众,看了一场精彩的撕逼大战!

吴亦凡为什么只喜欢灌醉未成年女孩然后性侵?

事出反常必有妖!

从心里分析,毕竟性侵这事有兽性的成分在,整个过程如同原始动物,很多未成年人都是他的粉丝,他怕粉丝在清醒的状态看到他兽性的一面,而粉丝都是成团的,如果粉丝说出去,影响不好!

从行为能力看,估计他是秒男,牙签,或者某些生理上存在瑕疵,怕粉丝知道造成不良影响!

从社会角度看,他跟粉丝一个在天,一个在地,毕竟他已经是顶流明星了,门不当户不对,他只是求一时爽,性侵这事见不得阳光!

事出反常必有妖!期间肯定有考量!

从常人角度看,其实吴形象好,高大健壮,有钱,不会干出这种事来!

这下好了,一日三餐标准化,蹲监狱少不了!

为何之前他不主动承认呢?

为什么要把不相识的初次联系工作的女孩都叫到他家里去,这本身可能就是一个天大的阴谋,一个大圈套。正常情况不要说初次联系工作,就是已经有了较多的工作联系也很难到家里去谈工作,都应该是在办公室或酒店去谈工作。但他不是,他却反常态而行之,为什么?就是因为他心怀鬼胎,目的就为了诱奸骗奸甚至强奸,但是在办公室、酒店等公共场他不好操作不好控制,很多摄像头,阴谋不易得逞,但是在他的家里就不一样了,家里的人,都是他的同伙,家里布置得都有利于他的环境,有利于他诱骗、下春药、下迷幻药来强奸女孩,被春药迷幻的,女孩昏迷不自觉的配合他性交,他就会录视频来威胁女孩,说女孩是自愿与他做爱。不配合他反抗强奸的,强奸后,他就不提供他录制的视频,让女孩无法提供强奸的罪证,反告女孩是诬告,让女孩因诬告罪被判刑,让女孩处于无法选择的境地,这就是演艺界因开房被暴露总结的经典方法,在家里强奸女孩比在酒店开房要安全的多,首先在家里做坏事,你女孩是自愿来的,自愿与我发生关系的,第二是自己家里是什么都是自己能操控的,灌女孩就也好(对酒量不好的),对女孩下春药也好(对酒量好的女孩),包括摄像视频也好,都会成为他不是强奸的证据,而女孩因为是自动去的他家里,又因饮酒或春药作用不自觉的配合他的性交动作视频而不敢及时报警,这就是很多在他家里被他强奸的女孩不敢报警的原因,因为他有他不是强奸的证据,这个证据其实就是他早就策化的圈套,只要敢走入他的家里,就逃不了被强奸的恶运,但对外又形成了是这些女孩是自愿送炮去的。其实走入他的家里的女孩,看起来好相都是自愿与他发生性关系,但真的自愿与他发生关系的包括粉丝,只是极少数,但是大多数不愿意发生关系的就被这个圈套的春药迷惑,无法证明自己是否自愿而不敢报警强奸。这可能就是选择在自己家里作案的原因。之后为了平息强奸事宜就提出补偿钱作为封口费,女孩由于很难报警强奸也就只好收了封口费,但是收了封口费后,封口费又成了女孩自愿发生关系的把柄而被他们长期控制,必须与他加微信成为临时男女朋友关系长期蹂躏至最后抛弃。这可能涉嫌有组织犯罪,警方应该严查。

所以女孩千万不能随意去这些人的家

吴亦凡强奸聚众淫乱一审判决13年?

简单整理一下吴亦凡事件的时间表。

2020年6月,都美竹在微博上向吴亦凡开炮,自称是吴亦凡女友,并遭到对方冷暴力。

6月3日,吴亦凡回应“没有一片雪花是清白的,糊凡又让大家娱乐了一整天,希望你们所有人能得到自己想要的。”

都美竹随后回应“就这样吧,各自安好吧。”

2021年7月8日~11日,都美竹连续开大,痛斥吴亦凡涉嫌性侵等犯罪行为,并扬言要报警处理。

7月14日,吴亦凡妈妈报警,称受到敲诈勒索。

警方随即受理并展开调查,结果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刘某迢(男,23岁),刘某迢通过一人分饰两角的方式。一边以帮助都美竹炒作为由,撰写文章炮轰吴亦凡。另一方面又以都美竹代理人身份,向吴亦凡方索要巨额封口费。

警方核实该犯罪行为后,于2021年7月18日在江苏省南通市将该人抓获。

次日,吴亦凡在微博上发表胜利宣言,并给自己立下了一生最宏伟的FLAG——我会主动进监狱。

警方表示,这辈子都没听过如此合理的要求。因为在调查刘某迢案件的同时,警方已经查到了吴亦凡涉嫌强奸的相关线索,并且两条线同时开始调查。

可以这么说,如果没有吴亦凡妈妈的神助攻,这事件可能就在网上折腾一下,最多升级成民事诉讼程序。但吴妈妈主动邀约警方下场,结果原地喜提刑事大礼包。

7月31日,吴亦凡被朝阳警方以涉嫌强奸罪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8月16日,朝阳检察院批准逮捕吴亦凡,正式进入刑事诉讼程序。

2022年6月10日,吴亦凡案一审开庭,其指控罪名为强奸罪、聚众淫乱罪。

2022年11月15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吴亦凡强奸、聚众淫乱案。

经法院审理查明,吴亦凡于2020年11月至12月间,在其住所先后趁三名女性醉酒后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之机,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2018年7月1日,吴亦凡在其住所,伙同他人组织另外两名女性酒后进行淫乱活动。

根据上述事实,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吴亦凡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附加驱逐出境;以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驱逐出境。

都美竹在微博上发表声明,表示正义虽然迟到,但该来的终归还是来了。自己唯一的遗憾,就是没有等到吴亦凡的公开道歉。

注意,都美竹这篇声明可能透露了一个意外的内幕信息,那就是那三个受害人里面,可能并没有她,接下来我们一一进行分析。

首先,吴亦凡的强奸罪刑期是十一年六个月,附加驱逐出境。这个刑期算是基本上顶满了,也就是说吴亦凡的案情属于非常严重情形,也就是所谓的加重情节。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凡凡大概是踩到了加重情节的第一、第二条,连续跟三名女性发生性关系,并且是在对方醉酒后没有意识的情况下进行的,所以即使事后女方没有立刻追究,但这依旧属于“违背妇女意愿”。只要女方想要追究,在事实清晰的情况下,凡凡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这也是吴亦凡跟钱枫案最大的区别所在,钱枫也是跟小艺在醉酒后发生了X关系,但小艺却无法证明自己失去了意识。根据她出具的所有监控、证人证言、以及警方去钱枫住所调取的现场生物信息来看。小艺都处于醉酒且意识不清晰,但其具有否定跟拒绝的能力,而且钱枫并没有任何暴力强迫行为,只是通过正常搀扶的方式带她去住所打了扑克。所以警方无法认定钱枫违背了其意愿,最终也没有对小艺的报案予以受理。

而吴亦凡则是被核实了有三名女性在彻底失去意识的情况下,被凡凡用牙签捅了,所以这三人都是被侵犯对象,为凡凡累积了十一年刑期,外加驱逐出境。

而第二条聚众淫乱罪,这种犯罪在我国其实属于口袋罪,类似于寻衅滋事,只要满足某个要件,都可以往里面塞。以吴亦凡案为例,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凡凡其实是跟两名女性在酒后打了扑克,而这两名女性并没有失去意识,并且认可了2V1的玩法,所以才会被定性为聚众淫乱罪。但凡那两个女的查明有一个失去了意识,那就直接划到强奸罪名单里了。

在凡凡没有翻车的时候,怎么玩都没事。可一旦进入了司法程序,有些表面上是你情我愿的玩法,都可能触犯法律的底限。所以某些爱玩高能的小伙伴,一定要谨记凡凡的教训啊。

说回都美竹这边,她所说的“没有得到吴亦凡的公开道歉”,内涵相当丰富,涉及的法律信息量也很多。

首先,假如都美竹是那三个受害者之一,那么她向吴亦凡一方要求公开道歉,这就等于是在做某种刑事和解。吴亦凡如果公开道歉,那么都美竹就可以出具刑事谅解书,法院也会酌情减轻凡凡的量刑。

这对于吴亦凡一方来说,是百利无一害的事情,一个公开道歉就能减刑,没有什么可矫情的。但他们最终拒绝了都美竹,那就有两种可能:第一,都美竹还有其他附带条件,比如巨额赔款,注意,在司法程序中索要和解赔款,这不会构成敲诈勒索。而吴亦凡一方拒绝赔款,所以道歉也就没有了意义。第二、都美竹并没有被法院认定为受害人,也就是说她提供的酒后被牙签捅的证据不足,被认定为半推半就了。所以吴亦凡一方对她道歉没有任何意义,只会帮助她继续炒作,所以吴亦凡一方拒绝了都美竹。

当然了,都美竹对于现在的吴亦凡来说,并不是最头痛的存在,甚至可以说根本不叫事儿了。

吴亦凡接下来要做的,除了积极准备上诉之外,还有两个更大的雷等着他。

第一个是税务机关已经查明凡凡团队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总计偷逃税款0.95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84亿元。再加上罚金跟滞纳金等,凡凡需要向税务机关缴纳六个亿。

凡凡就是凡凡,顶流中的战斗机,一言不合就是双倍爽的税额。

第二个是在吴亦凡羁押期间,一名洛杉矶华人律师王婧发表过公开声明,表示自己代理了一名未成年女性的诉讼,其称吴亦凡曾经在洛杉矶选妃,并与之发生了X行为,而当时该女生未满十八岁。根据当地法律,与未满十八岁女性发生行为,无论自愿与否都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所以凡凡在国内服刑期满后,回国还有官司等着他,他这辈子不但明星生涯尽毁,剩下来的时间可能都要为自己的牙签埋单了。

究竟有没有在中国祸害未成年?

为什么要把不相识的初次联系工作的女孩都叫到他家里去,这本身可能就是一个天大的阴谋,一个大圈套。正常情况不要说初次联系工作,就是已经有了较多的工作联系也很难到家里去谈工作,都应该是在办公室或酒店去谈工作。但他不是,他却反常态而行之,为什么?就是因为他心怀鬼胎,目的就为了诱奸骗奸甚至强奸,但是在办公室、酒店等公共场他不好操作不好控制,很多摄像头,阴谋不易得逞,但是在他的家里就不一样了,家里的人,都是他的同伙,家里布置得都有利于他的环境,有利于他诱骗、下春药、下迷幻药来强奸女孩,被春药迷幻的,女孩昏迷不自觉的配合他性交,他就会录视频来威胁女孩,说女孩是自愿与他做爱。不配合他反抗强奸的,强奸后,他就不提供他录制的视频,让女孩无法提供强奸的罪证,反告女孩是诬告,让女孩因诬告罪被判刑,让女孩处于无法选择的境地,这就是演艺界因开房被暴露总结的经典方法,在家里强奸女孩比在酒店开房要安全的多,首先在家里做坏事,你女孩是自愿来的,自愿与我发生关系的,第二是自己家里是什么都是自己能操控的,灌女孩就也好(对酒量不好的),对女孩下春药也好(对酒量好的女孩),包括摄像视频也好,都会成为他不是强奸的证据,而女孩因为是自动去的他家里,又因饮酒或春药作用不自觉的配合他的性交动作视频而不敢及时报警,这就是很多在他家里被他强奸的女孩不敢报警的原因,因为他有他不是强奸的证据,这个证据其实就是他早就策化的圈套,只要敢走入他的家里,就逃不了被强奸的恶运,但对外又形成了是这些女孩是自愿送炮去的。其实走入他的家里的女孩,看起来好相都是自愿与他发生性关系,但真的自愿与他发生关系的包括粉丝,只是极少数,但是大多数不愿意发生关系的就被这个圈套的春药迷惑,无法证明自己是否自愿而不敢报警强奸。这可能就是选择在自己家里作案的原因。之后为了平息强奸事宜就提出补偿钱作为封口费,女孩由于很难报警强奸也就只好收了封口费,但是收了封口费后,封口费又成了女孩自愿发生关系的把柄而被他们长期控制,必须与他加微信成为临时男女朋友关系长期蹂躏至最后抛弃。这可能涉嫌有组织犯罪,警方应该严查。

所以女孩千万不能随意去这些人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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